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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推进“四个建设” 搭建劳动争议调解矩形阵地

时间:2024-04-25 09:14  来源: 远安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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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社局坚持“预防优先、基层化解、调解为主”的原则,通过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模式等举措,强化全县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织牢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源头。

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密织调解“过滤网”。联合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积极推动规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配齐调解人员,指导开展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探索建立公司抓总、部门抓细、车间抓实的内部多层次调解工作模式,指导企业推广车间调解、班组调解等“微调模式”,充分发挥好企业调解组织自主协商的“过滤网”作用,把控好源头第一关,让小争议不出车间不出企业。

推进园区调解组织建设,打造调解“减震器”。结合县磷矿产丰富,采矿和深加工企业较多的特点,联合县工业园区管理部门,重点针对矿山企业建设嫘祖工业园区调解服务站针对磷化工企业建立旧县工业园区调解服务站,对口服务园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前沿性和及时性的优势,抓住劳动争议调解“黄金期”,将矛盾化解在早、处理在小,避免小争议扩大升级。

推进乡镇调解中心建设,筑牢调解“压舱石”。将裁调服务站融入乡镇综治中心,通过聘用在职骨干力量、有调解经验的退休干部,选优配强乡镇调解中心调解员采取“仲裁员+调解员+行业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四员联合的方式,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争议进行“截流”调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争议处理方面前沿性、及时性的优势,让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推进仲裁调解中心建设,做强调解“桥头堡”。将仲裁调解中心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借助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建立集仲裁、监察、工伤、法律援助、工会维权、人民调解、法院执行等“一站式”维权服务平台通过组织培训、包片指导、融合办理等方式,做好对乡镇、行业、园区、企业等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重点解决疑难、复杂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把好劳动争议非诉方式的最后一道关口。

目前,全县已有40%的规上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嫘祖工业园区调解服务站辐射矿产企业20余家,7个乡镇均健全调解中心,调解组织矩阵初步建立。2023年以来,6家企业调解组织通过自主协商方式成功化解劳动争议237件,涉及金额492万元,有效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基础性、前置性调解作用,初步实现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争议化解在源头的防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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