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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课题委托研究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4-04-03 15:01  来源: 厅政策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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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推进湖北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省人社厅2024年度委托研究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选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项目

(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研究

研究要点:围绕湖北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双集中”发展部署,分类选取典型县市为样本实地调研,分析研究我省县城人力资源流动、分布、结构等方面的现状和特点,梳理省内外县市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的做法及经验,找准我省人力资源向县城流动集聚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分析当前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适应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提出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三)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体系创新及完善研究

研究要点:全面研究分析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事业单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培训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建议。

(四)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养老保险政策促进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以即时配送行业为例

研究要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调研、准确掌握我省乃至全国即时配送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现状及当前在参保意愿、参保方式、缴费负担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我国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基于国际政策比较,提出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

二、总体要求

(一)课题委托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对策建议和实际运用,力求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课题的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能实质性参与研究或不能具体承担指导责任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名课题负责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项省人社厅课题,承担省人社厅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与省人社厅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三)获准立项的委托研究课题每个资助人民币7万元。订立委托合同后,支付课题经费的50%;剩余经费与结题评审结果挂钩:评审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全额支付费用;合格等次的,按总经费的80%支付费用;不合格等次的,不支付剩余经费。

(四)课题研究时限为自立项起6个月内完成。研究报告要求为作者原创,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归省人社厅所有,未经省人社厅同意,不得在公开或内部报刊(媒体)上发表。

三、申报程序

(一)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用A4纸印制,一式10份(分开装订),其中至少2份原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省人社厅政策研究处(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1209室),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hbrstk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三)征集结束后,省人社厅将组织力量对委托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承研单位。立项名单将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奔

电  话:027-87895606

附:课题申请书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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