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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批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时间:2025-02-27 17:04  来源: 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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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省直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含托管机构)申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42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3月7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1233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一楼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邮编:430071

附:省直参保2024年第四批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示名单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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