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2025年第一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共有6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电 话:12333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一楼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邮 编:430071
附:2025年第一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示名单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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