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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4-01-24 10:06  来源: 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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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手工合作总社《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0号),以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48号)精神,经各地人社局、经信局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作为我省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许鹏等5名同志作为我省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潜江市产业发展推进中心刘华同志作为我省全国轻工行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4日至1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萍

联系电话:027-87236850

电子邮件:hbjwcp2009@126.com

地    址:武汉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2807室)

邮    编:430071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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