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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7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9-19 14:37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010833209/2022-38278 发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劳动就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您提出的加强工匠人才培育体系建设 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肯定了我们在工匠培育、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成绩,也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我们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经与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会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技能强省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工匠培育选树,截至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数达925万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8.1%,高技能人才279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30.2%。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今年7月,我们在调研、征求意见以及吸取您的提案建议基础上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31号),进一步完善了工匠培育体系,为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围绕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我们正在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表彰力度。

在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时,向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同时,在今年开展的第三届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评选中,对重点企业单列指标。此外,积极配合省总工会开展荆楚工匠选树活动。指导各地加强工匠人才培育机制,开展体现各具特色的工匠培育活动,如武汉市大城工匠、黄石市东楚工匠、十堰市车城工匠、孝感市孝感工匠、鄂州市吴都工匠、仙桃市仙桃工匠以及国网省电力公司鄂电工匠、江汉油田江汉工匠等,努力形成重奖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

是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大力支持企业、技工院校、第三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指导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运用评价方法。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诚信企业(机构)创建工作。

二是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全面推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企业、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有效衔接。完善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破格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政策。研究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工作办法,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三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落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政策。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对关键技术岗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向所聘生产一线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倾斜。定期向社会发布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参照工资指导价合理确定本单位所聘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待遇。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优惠政策保障范围,按规定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享受落户、住房、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保障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

一是积极拓展校企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大型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有关企业与优质职业院校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技工)教育联盟(集团)、产业学院。探索实行弹性学制,通过工学一体、校企双师联合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

二是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训基地。对吸纳实习实训毕业生数量多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积极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和开展校企合作成效好的职业院校,优先支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评选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20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今年已落实部分2021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资金。

三是支持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对在本地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企业就业的中职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按照中级工3000/生、高级工5000/生、预备技师6000/生的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须与所聘岗位工种相匹配),给予其所在院校一次性培养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对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在结构性减税、用地保障、财政投入与抵免、专项资金奖补、金融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

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全方位展示技能建设成果,举行技能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宣讲世赛选手和技能大师先进事迹。在荆楚网、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门板块,解读政策、推介世赛。目前正在筹备今年11月份在武汉举办的湖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通过丰富的赛、会、展、演、聘等活动,即:湖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湖北工匠表彰大会、技能人才建设成果展、绝技绝活展演、就业招聘会等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深入推进技能强省建设。

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吸收包括您在内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加强工匠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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