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 无障碍浏览

<
×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03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6-07-30 17:30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索引号 010833209/2026-28336 发文日期 2026-07-30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鄂人社提函〔2026〕25号

省民盟:

省民盟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管理与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省民盟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关注和对人社工作的重视。近年来,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省人社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权益保障措施,联合多部门出台16条专项保障措施及配套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深入开展关心关爱行动,建设零工驿站等服务阵地,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水平提升行动,启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打破户籍限制扩大社保覆盖面,防范化解劳动纠纷,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他们撑起了坚实的权益“保护伞”。

一、提案办理情况

省民盟提出的构建精准化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全周期权益维护机制、打造多层次职业发展体系、推进区域协同治理等宝贵建议,顺应了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治理趋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启发性,我们在实践中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在推动工作过程中基本都得以实现。

(一)关于构建精准化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省人社厅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制,选择以灵活就业方式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任何政策障碍,符合规定还可享受社保补贴。针对社保参保缴费负担重、缴费方式不灵活等问题,省人社厅多次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调研,并向人社部主管司局提出了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建议。目前,人社部已经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正在征求各地意见建议。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我省将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为更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险保障。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我省自2025年7月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将美团外卖、饿了么、达达、闪送、滴滴货运等10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平台企业采取“按单参保”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按照规定确认职业伤害、享受相应的医疗、伤残和死亡待遇。截至6月30日,10家平台企业在我省参保订单量为21.6亿单,覆盖110.5万人,支付待遇5946万元。今年计划新增T3出行、花小猪出行、盒马鲜生、朴朴超市等14家出行、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扩大试点覆盖面。湖北金融监管局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多类适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商业保险产品,主要覆盖职业风险、人身安全、医疗健康、责任赔偿等。2025年,全省保险机构共计承保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店经营者、家政从业人员超880万人次,赔付金额超8700万元,有效减轻相关从业人员发生风险后的经济负担。

(二)关于完善全周期权益维护机制。省人社厅全面畅通信访举报、12345、12333、网络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维权二维码。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将平台企业纳入规范劳动用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纠正查处针对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歧视、违法劳务派遣、安排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联合省“三方四家”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在鄂平台企业1811家站点建立协商恳谈机制、签订集体合同。2025年8月份在全国率先推动货拉拉、美团和直播行业开展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相关做法在《工人日报》《湖北日报》报道。今年,又选择在平台企业风韵出行开展平台算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快递、外卖、直播等行业设立调解组织,打造分行业分领域调解联盟,积极探索适于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的特色调解方式;开展劳动仲裁“千万服务”,探索“文化+调解”工作模式,营造柔性服务氛围,创优调解仲裁服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服务。推进“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全省90%以上地区建立了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普遍建立了“人社+工会+法院+N”的一站式调解中心或平台,整合调解、仲裁、司法等职能,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减少劳动者维权奔波。省邮政管理局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劳保用品、升级作业装备、改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积极协调将快递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围,为快递员工作提供便捷条件。鼓励快递企业提升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运用高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有效降低快递员工作强度和安全风险。

(三)关于打造多层次职业发展体系。以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湖北省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就业转型若干措施》(鄂就劳发〔2025〕4号),扩大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发放范围,探索将参加职业伤害试点的劳动者纳入在岗职工培训补贴范畴。引导平台企业发挥作用,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各类急需紧缺工种培训,加强技能储备、鼓励就业转型。新职业开发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发布为国家事权,人社部每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职业。当前,国家颁布了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标准,已正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在我省人社部门备案网约配送员职业的机构1家、备案互联网营销师职业的机构94家,共计1.7万余人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一步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和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家新职业开发及职业标准制定工作,开发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能力项目,引导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参加技能评价,切实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四)关于推进区域协同治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支持面向新技能新职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以应对AI带来的结构性替代,将人工智能训练师等相关职业纳入急需紧缺培训补贴目录,积极支持武汉市依托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汉口北直播电商基地打造全国新就业形态创新策源地。省农业农村厅着力推动县域特色发展,在农产品直播电商方面,举办“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等系列培训,印发《湖北省万名“村播”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培育电商人才。计划2026年至2027年培育1万名“乡村主播”骨干人才;积极搭建电商平台,全省累计建成县级共配中心100个,提档升级村级服务网点1万个,2025年实现农产品上行销售额233.2亿元,同比增长9.2%。在乡村旅游方面,持续推进农文旅融合。支持发展农家乐、民宿、采摘垂钓等休闲旅游项目,总结推广盘活闲置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的成功经验,创建了黄梅县等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松滋市洈水镇北闸村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4个,广泛带动就业创业。省人社厅搭建高效信息对接平台,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组织岗位信息小组深入企业走访,及时更新短期用工信息。依托零工驿站小程序,实现所有零工信息“一网查、一网管”,完善实时求职登记、信息发布、查找驿站等功能,动态更新监测零工招工信息和从业信息,充分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不同就业需求。加强劳动维权服务,探索将劳动维权服务嵌入零工驿站服务平台,发挥“一点受理、区域联动”维权模式,实行网格化、无障碍、零门槛受理灵活用工投诉举报案件。在有条件的零工驿站内规范设置劳动维权窗口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帮助零工维护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主动靠前服务,努力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好政策、好举措,切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让广大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一)做好国家政策制度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署要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及时跟进并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和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关办法落地实施,同步开展省级层面相关立法调研工作。

(二)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引导平台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发动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定期发布关于新就业群体的岗位信息,进一步加大就业岗位供给,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各类急需紧缺工种培训,扩大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发放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提供技能人才评价服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好职业技能大赛,通过竞赛驱动,帮助更多新就业群体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四)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切实抓好国家有关养老保险政策落实落地。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渠道,推动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纠纷,切实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最后,再次感谢省民盟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