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833209/2026-28353 | 发文日期 | 2026-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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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鄂人社提函〔2026〕27号
省台盟: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破解我省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困境的建议”收悉。提案切合实际,问题客观、建议中肯,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吸取采纳,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关心关爱、市民化等工作,积极推动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努力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贡献。
一、坚持多措并举,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
(一)不断擦亮“春风行动”服务品牌。抢抓春节前后劳动力换岗流动高峰期与企业开工复产关键期,连续22年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构建“大型集中招聘+乡镇巡回专场+社区微型对接”线下三级招聘体系,推广“直播带岗+网红达人探厂+短视频推岗”线上新模式,实现月月有活动、周周有招聘。2026年春风行动期间,全省累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905场,30余万名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央视先后12次报道我省活动情况,有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二)抓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大规模推进楚商回乡和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和《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今年以来,全省人社系统精准发力,返乡创业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1-6月全省新增返乡创业市场主体6.24万个,带动就近就地就业16.65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3.26%、12.87%。
(三)打响荆楚劳务品牌。组建专家团队,分片召开恳谈会,开展品牌创建指导。借力“楚超联赛”热度,组织湖北劳务品牌市集暨返乡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依托新华社、央广网、湖北人社等平台,退出劳务品牌宣传片、纪录片50余篇,全方位展示品牌建设成果。我省劳务品牌相关做法被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刊发。
(四)加快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就业服务链条,指导各地建设优化满足各类群体、形式多样的家门口、厂门口、店门口就业服务站 5351个,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结合人力资源一体化平台建设安排,将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列入重点改革事项,完善基层服务场所、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提升基层就业服务承载能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强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
(一)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从2024年开始,每年1月-3月,省人社厅会同公安、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聚焦关心关爱、出行服务、就业服务、文化服务、健康服务、维权服务等方面,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让广大农民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今年春节前夕,受省政府委托,省人社厅深入武汉、荆门、孝感、黄冈、咸宁、仙桃等地,集中慰问100名农民工代表。
(二)持续为农民工办实事。聚焦农民工“能就业、就好业”“技能有提升、收入有增长”“权益有维护、社保有兜底”“进城后子女有学上、住房有保障”等期盼,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连续14年组织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2026年,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文旅厅等12家单位,共同谋划涉及农民工党员发展、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关心关爱等16件实事,已印发《关于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的通知》,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
(三)持续为农民工建书屋。为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维护合法权益,连续多年开展 “人社政策进工地”暨“全民阅读进工地”活动。2025年12月15日,联合中建三局基建投公司,赴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西延长线工程土建工程第一标段,为农民工代表赠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读本、人社惠民政策宣传手册等各类书籍共500余册,围绕企业和农民工关心关注的劳动权益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政策宣讲,面对面为农民工答疑解惑。
三、坚持均等共享,着力提高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一)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省人社厅联合发改、住建、教育等9部门印发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以县域为单位配套升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推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市民化。今年以来,省发改委统筹各类资金135.7亿元,实施了79个教育、71个医疗、61个社会服务、59个养老托育、14个文旅、11个就业等共计292个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农民工群体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二)多渠道保障农民工安居。省住建厅充分发挥公租房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通过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累计对72539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实施公租房保障。鼓励各地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区等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6万套(间),其中:2026年计划筹集3万套(间),截至6月底已开工2.9万套(间),通过“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样化住房产品,累计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25万人。
(三)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2014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衔接方式、衔接条件、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等政策和统一衔接经办规程,实现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衔接。2015年,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打破户籍、地域限制,放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2021年1月起,我省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省内跨统筹区流动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退休时根据历史上各地缴费情况,自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据此,城乡流动人员在我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无制度障碍,且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畅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升农民工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促进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更加顺畅。一是在稳定和促进农民工就业下功夫。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确保返乡人员“回得来、留得住、发展好”。针对农民工需求开展培训,促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二是在强化关心关爱上再深化。推动服务下沉基层,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深化“春暖农民工”等“暖字号”专项服务行动,扎实推进2026年“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三是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求实效。攻坚开展集中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深入实施参保扩面提升行动计划、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四是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上同发力。会同发改、教育、住建等部门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以县域为单元配套升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地公办学位供给,多渠道保障农民工安居,切实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
感谢贵单位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和对农民工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