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833209/2026-28369 | 发文日期 | 2026-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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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鄂人社提函〔2026〕32号
罗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织牢劳动者权益保障网,夯实湖北民生发展根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关注和对人社工作的支持。近年来,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省人社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权益保障措施,切实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提案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执法监管、提升维权服务效能、健全协同机制等建议,顺应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治理趋势,我们在实践中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在推动工作过程中基本都得以实现。
(一)关于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一是加强政策理论研究。联合高校专家团队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研究,力争提出切实管用的政策工具,指导基层提升权益维护水平。二是落实国家现行政策。推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等指引文件,指导平台企业公平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合理确定订单分配及奖惩制度等标准。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对基本劳动权益、算法规则、纠纷解决渠道等进行明确。三是优化社保参保机制。2015年9月我省已出台政策,明确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户籍、地域等限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符合规定还可享受社保补贴。四是推进职业伤害保障扩面。自2025年7月启动试点以来,已将美团、饿了么、达达、滴滴等10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今年计划新增T3出行、小象超市、盒马鲜生、朴朴超市等14家出行、即时配送平台企业,持续扩大试点覆盖面。
(二)关于强化执法监管。一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将平台企业纳入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试点,引导平台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纠正查处就业歧视、违法劳务派遣、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二是推行集体协商。联合省“三方四家”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在鄂平台企业1811家站点建立协商恳谈机制、签订集体合同。2025年8月份在全国率先推动货拉拉、美团和直播行业开展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相关做法在《工人日报》《湖北日报》报道。三是构建精准监管体系。研究制定《湖北省劳动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将平台企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强化数据归集、数字治理与信用治理,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数字化信用监管模式。
(三)关于提升维权服务效能。一是开展关心关爱活动。省总工会强力推进新兴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开展送温暖、送清凉、送岗位等特色关爱服务活动。2025年,各类服务阵地累计服务新就业群体、户外劳动者等1900余万人次。省市场监管局指导成立省、市、区三级个私协会网约配送员工作委员会11个,吸纳会员3253名,建设“小哥食堂”425家、爱心驿站1001家。二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省交通运输厅邀请滴滴出行、风韵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高德打车、百度打车等6家网约车及聚合平台企业联合签署发布行业发展倡议书,构建“公平透明、互利共赢、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三是完善纠纷化解机制。会同法院、工会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全省90%以上地区建立了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普遍建立“人社+工会+法院+N”的一站式调解中心或平台,整合调解、仲裁、司法职能,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四是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建立企业劳动关系运行动态观察制度,将全省112家企业纳入观察范围。今年以来,共向12个市州交办134条劳动关系风险线索,组织核实处置,实现风险线索精准推送、矛盾风险有效化解。
(四)关于健全协调机制。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中央和省级层面先后成立了由社会工作部门牵头,工会、人社、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新就业群体专项工作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会同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三是凝聚齐抓共管合力。省委网信办开展“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问题。省交通运输厅深化平台抽成“阳光行动”,降低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省邮政管理局针对考核罚款、派费调整、用工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共约谈企业省总部12家次,督促整改用工类问题30余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主动靠前服务,努力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好政策、好举措,切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让广大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一)做好国家政策制度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署要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及时跟进并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和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关办法落地实施,同步开展省级层面相关立法调研工作。
(二)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引导平台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切实抓好国家有关养老保险政策落实落地。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渠道,推动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纠纷,切实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31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