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当前,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还存在一些擅自开展职业中介、通过网络等途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中含歧视性信息、虚构劳动关系挂靠缴纳社保、开展非法劳务派遣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高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作用,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2号)、《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60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等方式,先后征求省、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市州人社部门,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五部分15条。
第一部分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经营主体资质管理,共3条。明确了规范经营主体准入管理,健全市县相关部门联动核验,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依规开展告知承诺核查,加强经营主体信息公开等事项。
第二部分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防控,共4条。明确了加强网络招聘行为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灵活用工服务,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夯实现场招聘安全责任,规范开展涉及社保服务相关工作等事项。
第三部分为规范市场服务收费行为,共3条。明确了加强服务收费内容公开,建立收费公示常态化检查机制,依法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建立违规收费线索快速处置通道,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价格监测预警机制等事项。
第四部分为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共2条。明确了加强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制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实现信用信息动态更新等事项。
第五部分为强化工作保障,共3条。明确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沟通协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强化宣传引导,共同营造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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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