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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1-25 14:08  来源: 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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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0

嘉宾: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易望汉;湖北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於翔;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副局长何小平。

内容:11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情况。

文字实录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日前,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决定我省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及时向社会解读文件精神、介绍工作进展,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先生;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於翔先生;

  省税务局副局长何小平女士。

  首先,请易望汉副厅长介绍我省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总体情况。

  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健康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尤为关键。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意义重大。2018年国家启动实施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2019年国务院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都明确提出要实施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养老保险遵循“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统筹面越广,统筹效率也越高,制度的互助性、共济性就越强,制度运行也越安全、越稳定。我省之前以区县为基本统筹区,全省采取调剂制度,基本保证了养老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参保结构不同,结余基金分布不均衡,加之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调剂制度的统筹力度不足,亟需提升统筹层次。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决定我省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这是我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可以说,此文件的出台,在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次省级统筹后,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使用,有利于均衡各地负担,防范化解养老待遇支付风险。

  这次改革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具体是“七统一”:

  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在参保政策上,对参保范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基数核定、合规补缴、转移接续、退休审核、计发办法、调待办法、遗属待遇等作出统一规定,实现全省各类参保对象平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公平享受待遇;在参保方式上,明确“按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办法;在转移接续上,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改为退休时候由待遇领取地集中归并;在待遇项目上,明确了五类由基金支付的待遇。同时,对违规缴费、重复领取待遇等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统一基金收支管理。明确了全省基金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这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和核心。各地税务征收的保费将直接缴至省级,省级将资金下拨至各地,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原则上留存0.5个月的备用金,其余结余基金限期全部归集到省级。2021年起,采取市县编制、省级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全省基金预算,实行全程预算监督。

  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省、市、县三级按照分级负责、缺口分担的原则,共同承担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责任,逐步健全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事权和财权相匹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分担机制。

  统一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省级统一建设,市县接入使用,支持全省各地实时进行联网经办、基金财务监管及经办业务监管。

  统一经办管理服务。执行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异地通办。

  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各地执行政策、参保扩面、基金征缴、财政投入、待遇核定、确保发放、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工作,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的内容,对完成情况好的地方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差的地方追责问责。

  “七统一”归纳起来,有以下特点:

  保障更“有力”。一是统筹层次更高。改革后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使用,统筹面更广,统筹效率更高。二是预算编制更准。2021年起,采取市县编制、省级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全省基金预算,实行全程预算监督,通过预算绩效考核,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责任。三是责任分担更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承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主体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政策更“完善”。全省统一了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条件、缴费比例和基数、补缴和转移接续、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办法等政策,明确“按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两条路径,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服务更“便捷”。一是推动“异地办”。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改为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集中归并,不用异地跑。二是推动“就近办”。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不需来回跑。三是推动“线上办”。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支持互联网终端和手机终端,推广“掌上办”,不必线下跑。

  监督更“严密”。一是健全防控体系。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明确五类由基金支付的待遇,明确违规缴费、重复领取待遇等情形的处理办法,边界更清晰。二是借力大数据,将基金财务监管及经办业务监管嵌入信息系统,全省各地经办数据实时接入,构建实时监控体系,通过大数据比对识别风险,加大数据稽核力度,监管更效能。三是融入大信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实行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事后实施联合惩戒,融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惩戒更有力。

  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是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的系统性工作,围绕文件贯彻落实我们将在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全省社保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对省级统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帮助全省社保机构的同志们理解好、掌握好省级统筹的具体政策、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为顺利实施改革打好基础。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我们将通过报纸、网站、手机终端等载体,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全面宣传解读省级统筹政策,讲清讲透省级统筹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推动改革平稳实施。

  三是联动协作到位。我们还将积极对接配合财政、税务等部门,主动加强与审计、统计、医保、政务办、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业务互通、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省级统筹工作。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的项目,是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人社部门作为实施改革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将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何小平副局长介绍省税务局落实省级统筹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税务局副局长何小平: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我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作为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机关,税务部门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来落实省级统筹工作要求:

  一是配合完善制度。税务部门主动参与政策制定,通过配合规范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和出台配套制度文件,进一步落实好征管政策。二是对接升级系统。按照省级统筹“七统一”中“统一集中信息系统”以及人社部、税务总局制定的标准版系统和社保费共享平台V2.0要求,建设与我省人社部门业务经办系统相配套的全省社保费征管系统,对接全省18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系统整合归一,实现省级人社、税务总对总的数据交互,做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征收系统准备工作。三是优化缴费服务。省级统筹后全省各地养老保险业务实时联网经办,省税务局在征收系统中调整入库级次为省级100%,各地税务机关征收的企业养老保险费,即可统一缴入省级国库后,划转至省级财政专户,实现省级统收。税务部门也将继续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按照便民、高效原则,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全面推进“非接触式”缴费服务。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下面,请媒体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湖北经视记者:这次改革的要点是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这是内部调整,请问对参保人员有何利好?

  省人社厅副厅长易望汉: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次省级统筹改革由内及外,虽然从内部发起,但最终落脚点都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改革调整至少带来两个利好。

  一是“保发放”。社会保险遵从“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统筹面越广,统筹效率也越高,制度的互助性、共济性就越强,制度运行也越安全、越稳定。统收统支是省级统筹的最高层次,基金全省统一调度使用,有助于均衡各地负担,有助于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助于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优服务”。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是前台和后台联动,政策、经办、信息系统一体,公共服务将更加均等化,群众办事的体验感也会有大的飞跃。省级统筹后,无论在省内哪个地方办理业务,都按标准化的经办规程经办。全省数据集中共享后,还支持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异地通办,进一步压缩时间成本,减轻群众负担。

  谢谢。

  楚天都市报记者:请问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后,省财政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全省养老金正常发放?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於翔: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提升了基金统筹层次和共济保障能力,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

  实施省级统收统支后,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密切关注基金运行。提前谋划,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基金收支预算,实时关注全省基金运行状况。

  二是积极筹措调度资金。根据各地基金支出需求,统筹保险费收入、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金等,合理安排、精准调度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建立责任分担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明确省与市县养老金发放责任,建立省与市县基金缺口分担机制。

  四是健全筹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切实增强基金抵御风险能力。

  谢谢。

  长江云记者:作为我省的缴费人,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缴费方式上有什么变化吗?

  省税务局副局长何小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部署,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仍采取“人社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税务部门既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也不改变缴费基数计算规则,改变的是系统后台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改变入库级次,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仍按现行方式缴费。

  企业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除了按企业三个缴费渠道外,还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鄂汇办APP办理缴费。

为便利缴费人,税务部门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发挥数据资源省级集中管理部门共享的优势,加强部门协作,优化服务流程,拓展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社保缴费服务质量。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修富:

  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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