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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带薪年休假问题

时间:2026-08-07 11:17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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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王女士是一名小学教师,询问已在学校任职1年,是否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答复内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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