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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3 11:05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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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5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就业信息公开。全年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题,主动公开经济下行压力下,各级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政策,重点公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三支一扶”、就业援藏援疆工作等信息。继续举办“创业湖北”电视大赛,打造“春风行动”、“大学生就业服务周”、“我为农民工办实事”等品牌活动;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评定、“诚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全年共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就业创业相关信息900余条次,发布招聘岗位信息30余万条。二是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适时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建筑行业全面纳入工伤保险等情况。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11次连调、首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信息公开。大力宣传加强医保监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全民参保计划”、工伤预防康复体系建设、社保卡发放及应用、医保跨省结算推进等经办服务提升的工作和成效。全年共通过各类媒体报道社保相关信息838条次。

(二)广泛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注。坚持政策落实舆论先行,重大政策出台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进行发布。通过权威解读、政策问答、专栏专刊、在线访谈、图解人社、印制宣传册、制作板报等方式深度解读政策,结合会议培训、工作推进、经办服务等日常工作和服务深入宣传政策。2015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发布重要政策解读稿件14篇。组织业务处室骨干接听12333专家热线,录制公布23期专家热线节目,省本级12333咨询电话全年接通来电56988个,及时回应公众关注。

(三)加强新媒体运用。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加强网站、手机、“两微一端”新媒体运用。改版《湖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在保持“特别关注”、“社保之窗”、“政策问答”、“权威发布”等原有栏目的同时,增设了“调查研究”、“一线声音”等新栏目,以更贴近群众需求。在荆楚网开辟“人社之窗”专栏,全面展示从中央到地方的人社政策、人社工作;采用“图说政策”,以图解的形式在厅门户网站、“湖北人社”微信详解最新政策和办法;利用“微视频”的方式,直观展示,帮助群众看懂看明白各项人社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98条,全部通过厅门户网站对外发布。组织新闻宣传活动189场,中央和省内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4436篇次(含被转载)人社资讯。制发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通过政府公报发布重大人社政策7条,利用“湖北人社”微信推送人社信息1369条。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86条。将107项权力清单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办理情况

2015年度,通过当面、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3件,其中,当面申请为1件,网络申请为50件,信函申请为32件,所占比重分别为1.2%、60.2%、38.6%。 

83件依申请公开件全部按规定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18件,占总数21.7%,“同意公开”14件,占总数16.9%;“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2.4%;“不予公开”17件,占总数20.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2件,占总数14.5%;“申请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8.4%;“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件,占总数9.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件,占总数6.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省人社厅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6件,相关部门均维持了我厅的答复;引起行政诉讼案件6件,均被驳回。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省人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跟进得还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力度,以公开行政权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提供咨询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政府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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