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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关于鼓励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倡议书

时间:2025-12-31 08:34  来源: 咸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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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倡议

携爱心 共筑晚年幸福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大家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实现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民生工程,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0号)有关要求,我们在此发起诚挚倡议:

鼓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孝亲、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愿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父母、亲属等提供缴费资助,共筑老年幸福生活。您的这份爱心,将直接转化为父母、亲属个人账户的积累,有效提升其未来的养老金水平,让他们晚年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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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及资助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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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自愿选择符合其资助意愿的参保人进行缴费资助。

受资助人是咸丰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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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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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人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确定对受资助人的资助标准。

社会资助应在受资助人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开展,社会资助不替代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代缴。

受资助人同时享受集体经济补助的,其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我县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不能对以往年度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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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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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按年度记入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享受计息,增加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有效提高参保人养老待遇水平。

如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不幸离世,其个人账户余额(含资助金额)可依法继承,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完全没有损失本金的风险,零风险助力养老。

例1:2025年度张某个人缴费9000元,子女个人资助9000元,则2025年度其个人账户将增加18402元(含政府补助402元)。

例2:1966年出生的王某2012—2026年假设按照最低档300元缴费,2026年领取待遇时个人账户共计5175元,不考虑利息等因素,到手的养老金约为230元。

如王某自2024年开始,每年个人缴费9000元,子女给予9000元的资助,个人账户将增加55206元,其养老金将达到每月约620元,月养老金水平大幅提升。

王某的个人缴费及子女资助共计57600元,约7年多将领回本金,也就是说,等到王某67岁就领回了本金,接下来都是政府在给他贴钱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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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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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人携带父母(或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由村协理员根据父母(或亲属)身份证信息,凭村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后进入“城乡居民养老社会保险费虚拟户申报”模块,选择或通过模板导入受资助人的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申报成功后,在申报页面点击银行端缴款下载缴款书文件,资助人就可以凭缴款书自行选择银行窗口缴费或使用手机云闪付APP在线缴费。

缴纳成功后可以打印完税凭证。


积土成山,积水成渊。您的一份资助,不仅是对亲人养老的有力支持,也是对社保事业发展的积极贡献,更是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具体实践。让我们携手并肩,用爱心和行动,共同为提升亲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资助办理咨询电话:咸丰县社保中心0718-6821531

咸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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