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劳动人事争议“局长调解室”首案成功调解
5月26日,在京山市综治中心劳动人事争议“局长调解室”,一起因工伤待遇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调解。在市总工会副主席万道斌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这标志着京山市“局长调解室”正式启动运行,并实现首案成功调解。
本案申请人熊某系某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因工受伤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因与公司就工伤待遇问题产生争议,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熊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初审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调解空间较大,随即将其转入“局长调解室”绿色通道,实行领导牵头、专班调处,由市总工会副主席万道斌具体负责该案。
经过多轮“背靠背”疏导与“面对面”释法,双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对立情绪,释放和解善意。“局长调解室”顺势组织正式调解,引导双方从僵持不下走向握手言和。
调解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核实当事人身份、宣读调解纪律、争议事项陈述与答辩、公布前期调查结果及协商等环节。在充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人力资源公司限期支付熊某工伤待遇9.5万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仲裁审查。仲裁员随即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依法出具仲裁调解书。
据了解,京山市于今年5月正式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局长调解室”,由市人社局牵头,工会、司法、经济开发区共建,各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旨在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多方联动,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该市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确定为“局长轮值日”,由参与单位轮值领导坐班接访,每月至少处理一个案件,实行“调解+服务”双轮驱动、全程服务。
此次“局长调解室”首案的成功调解,是京山市推行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模式的一次具体实践。下一步,该市将持续推动“局长调解室”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做好维权接访、案件调处、督促履约、普法宣传及用工指导等服务工作,从源头预防和遏制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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