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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湖北宜昌:让银发上班族安全无忧

时间:2024-11-01 14:09  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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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人社部门积极引导该市用人单位提高参保意识,依法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充分保障该群体工伤保险权益。

推进超龄建筑工人参保

61岁的罗佳权是宜昌高新区文体创意中心项目工地的一名职工。2023年12月11日,罗佳权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宜昌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伤残九级。由于项目为罗佳权参加了工伤保险,故其符合领取工伤待遇条件。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遂将63360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56320元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中。

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工伤保险(含建筑业项目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时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从事建设施工作业的工人80%是农民工。由于年龄普遍偏大、流动性强,农民工特别是超龄农民工往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若发生工伤事故,很难享受工伤待遇。”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宜昌市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等项目主管部门督办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依托安全、建筑、人力资源等协会力量,聚焦住建、化工等重点领域,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将参保缴费率、事故发生率、工伤支缴率等纳入考核指标。深入宣传引导,针对参保对象个性化需求,从单位、项目、职工三个层面有针对性地编印宣传资料,自导自演政策小视频,深入企业、工地和医院开展集中宣讲。

“退休年龄不是免责牌,企业应强化责任意识和社会保险法律意识,选择合适的方式积极参保,既切实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减轻自身经济负担和经营风险。”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天一元钱的职业伤害保险

今年8月,湖北蝴蝶泉陶瓷实业有限公司68岁职工黄某在工作中不慎从工作台摔倒致右胫骨骨折,后经鉴定为伤残10级,并收到医疗费、伙食补贴、伤残津贴4.4万元。

已经在领取养老金的黄某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他的权益得以保障,得益于公司去年10月投保的职业伤害保险。

2022年,宜昌市人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试行办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平稳推进、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推出职业伤害保险。试点推广期间,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承办,按照商业保险模式运作。从业人员依试行办法享受职业伤害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业伤害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已经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按照每人每年365元的标准参加职业伤害保险。从业人员职业伤害经认定、鉴定的,其待遇补偿标准参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一天缴纳一元钱,享受的待遇基本与工伤保险待遇一致。”宜昌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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