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7号)精神,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36号)精神,经各地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评审,省功勋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生物制品检定所)作为我省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检查员朱生力作为我省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11月1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特
联系电话:027-87111540
电子邮件:68203466@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处
邮 编:430071
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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