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
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0号);
3.《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厅 省军区动员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
二、受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不减员、少减员或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
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申请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免申即享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五、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省直企业办理)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社保大楼三楼55号窗口;(各地办理)各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27-87262358
六、其他说明
特别程序总时限:30日(因此事项审核、公示、拨付的程序涉及多个单位完成,故在办理时会有延时)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八、办理时间
每月1-15日,网上受理申报,办理时间24小时/天。
九、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省直办理)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社保大楼三楼;(各地办理)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27-8665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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