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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时间:2022-05-27 11:00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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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二、受理条件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三、服务范围

省本级管辖的用人单位(包括在鄂中央企业、部队及省属用人单位)

四、申请材料

相关举报材料

五、办理时限

自举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立案审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举报→审查→反馈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窗口

举报电话:12333,027—878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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