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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机关2025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日期:2025-10-13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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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2025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现将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1.狙击、排爆、搏击职位:20251017日(周五)上午800开考,考生应于700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2.网络安全技术职位:20251019日(周日)下午1300开考,考生应于1230前到达指定考场。

如因天气、场地、人数等原因,专业技能测试当天未能结束的,将依次往后延长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地点

考生可于20251015900202510191700自行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前往集合点或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点或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及录用资格。

(二)为确保测试安全,报考狙击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退役士兵(官)退出现役证书、原服役部队证明材料、专业技能鉴定证书、比武竞赛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实弹射击。

(三)专业技能测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集合或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将个人携带的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返还。候考、测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擅自离,遇到问题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违反规定的,将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四)因狙击、排爆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较长,可能持续一天,请自行携带足量食品和饮用水。

(五)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专业技能测试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考生须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或继续进行,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湖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湖北省公安厅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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