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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0-12 15:02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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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3209/2021-61728 发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工作 效力状态 有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加强技工教育发展、促进技能人才工作、加快建设技能强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启发性。综合教育、财政等部门意见,一并答复如下:

一、推进技工教育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开拓奋进,积极推进技工院校双品牌建设。

是创新技工院校发展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湖北省共同推进技能强省战略工程备忘录,先后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双品牌打造、教师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培养、技工院校作用发挥等方面,为技工院校建设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保障。从2018年起,每年选派100名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30名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赴广东等先进省市、25名优秀教师赴德国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等措施,促进了技工院校培养能力的提升

二是紧贴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服务地方发展,对接产业开设专业,全省技工院校有八成以上毕业生湖北就业。技工院校开设的专业,涵盖我省十大主导产业,同时紧跟新领域新产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形成一批办学实力高,教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强的专业群,如湖北俊贤技师学院紧贴大冶市发展芳香产业,开设了芳香种植、美容、护理、饮食等系列专业;各技工院校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技能扶贫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累计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63227人次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实现应培尽培。

三是持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坚持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推广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按企业所需改进技工教育办学模式,提升办学质量2020年共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78万人次。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建设培育产教融合性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引进社会办学资本,加强校企合作,并在税收、土地、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湖北省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投资2.6亿元建设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实现校中有厂、厂中有校。湖北民间工艺技师学院创建了技工教育培训园、非遗传承园、创业产业园三园互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

四是推动实施职业教育赋能质。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联络组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联合省教育厅等五部门研究制定《湖北省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赋能提质行动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将就业重点群体、企业职工纳入赋能提质培训补贴范围。印发《关于明确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社会重点群体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对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承训机构单列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办法》,明确补贴标准政策和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政策。

五是不断强化激励保障机制。十三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全省共有12所技工院校实施产教融合项目,给予每所学校2000万元资金补助;从2017年起,省里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技能强省建设;建立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激励机制,全省技工院校48个专业被授予省级品牌专业,100门课程被授予一体化精品课程;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转发《人社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现金奖励。

二、关于将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纳入国家学历证书体系问题

2020929日,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技工院校学历证书列入国民系列教育学历证书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明确指出

1从学校分类上看,中职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按照《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国务院现行的“三定”方案,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归人社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及就读学生与其他类型中等职业学校及就读学生享受平等的政策待遇和发展环境。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6年起组建了一批“技师学院”,其学历教育基础和依托仍是技工学校,办学层次仍属于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按要求毕业后可取得中职学历。按照现有法律,教育部无权对不同级别的技工认定高等教育学历,需要培养学校具有高等学校资质。

    3关于将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14年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此已作出规定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教育部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申办高职,技师学院可依照《高等教育法》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制度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执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设置的有关程序,进行规划、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并进行管理后,其毕业生自然可以取得相应学历。

    教育部门建议关于将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纳入国家学历证书体系,以教育部的答复意见为准。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技工教育的投入问题

    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加大对技工院校基本运转保障力度。2015年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启动重点建设中职学校规划;从2017年起,设立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每一批规划建设的重点中职学校都有10所左右的技工学校入围,并都按照因素分配法(考虑学校规模、事业发展绩效、倾斜因素等),在中职奖补资金中予以支持。

、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大力促进技工教育发展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中央和省委要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将认真吸收借鉴陈金刚代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已经出台《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有关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研究支持技工教育发展的措施对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双高计划”、技工院校“双品牌”建设1+X试点等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教育、财政等部门,尽快出台完善我省相关配套政策,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并进一步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投入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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