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833209/2021-00832 | 发文日期 | 2021-01-04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鄂人社函〔2021〕1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 | ||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质量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71号)、《关于联合合作商业银行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卡联动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0〕1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季”活动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20〕15号)(以下简称“四个通知”)要求,在2020年12月-2021年3月,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卡集中服务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主动引导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四个通知”要求,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重点梳理排查本地社保卡未领卡、未启用社保功能、未激活银行账户的人员名单,设法通过短信提示、基层工作人员告知等方式,让群众知晓如何领卡、如何启用、如何激活。重点面向领取待遇人员开展相应的社保卡发放、社保功能启用、银行账户激活等服务,并同步做好电子社保卡签发引导,方便群众通过手机查询待遇。要组织合作银行做好网点服务引导工作,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实施上门服务。通过活动,切实提高社保卡发放率和银行账户激活率,为就业补贴和社保待遇进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等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开展贴心服务。各地人社部门要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智能技术、经办大厅两类服务渠道,实现更为主动、贴心的服务。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人员,特别是针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要组织合作银行主动联络、优先提供上门发放社保卡、激活银行账户等服务,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由委托代理人代办。对到经办大厅或服务网点办理业务的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群众,应优先办理并安排专人帮助指导,提供人性化服务。对无法直接联系到本人的,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养老院,或联系其代办人、监护人进行通知和提醒。今年,省厅将“已退休人员待遇用卡支付率”列入了社保综合指数考核计分范围,该项指标考核本地区所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个险种)中,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比率,是要求所有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占比率不低于50%,不单独考核某个险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比率。各地对于新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要在首次发放待遇时做好社保卡申领、激活服务。对于存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要充分尊重老年人就近方便和操作使用习惯的意愿,不得强制要求换用社保卡发放待遇,不搞一刀切。要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让群众知晓政策、特别是对特殊人群的关爱政策。
三、开展“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季”活动。各地人社部门要按照人社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以“全国电子社保卡突破3亿”、“‘十三五’的社保卡”、“我和社保卡”为主题的“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季”活动,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电子社保卡渠道服务商,开展社保卡实体卡和电子卡的宣传推广工作,重点宣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0〕43号)关于“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疗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的要求,宣传实体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在就医购药领域的应用;宣传实体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民服务的具体措施;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宣传如何申领激活社保卡,并提供相应的主动引导、就近上门、他人代办等人性化服务;宣传社保卡的应用,以及常见问题的解答等。各地可通过Confluence文档库,下载宣传活动统一素材。并联合合作银行、渠道商,设计张贴活动海报,制作播放社保卡宣传片、故事片、纪录片等小视频,并按要求按时上报相关作品。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各地人社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四个通知”的要求,特别是要把切实解决老年人“办事难”问题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实。人社部门与社保卡合作银行的社保卡服务窗口,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改善服务体验,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热情细致的人性化服务,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树立良好的社保卡服务形象。要全面排查本地社保卡服务的薄弱环节,认真梳理持卡人的堵点痛点问题,分人群、分业务、分渠道汇总整理,制定提升社保卡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话、网站、APP、醒目位置张贴、工作人员告知等多种渠道,向群众明示申领、启用、激活的各种方式,告知针对特殊人群代办服务或上门服务的具体流程。
各地人社部门要切实按照“四个通知”的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并将社保卡发放率、社保功能启用率、银行账户激活率、采取的便民服务和宣传引导措施等集中服务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上报省信息中心。
联系人:陈立峰 杨爽
联系电话:(027)87262500
电子邮箱:hbshbzk@163.com
附件:1.《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质量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71号)
3.《关于联合合作商业银行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卡联动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0〕17号)
4.《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季”活动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20〕15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4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