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 无障碍浏览

<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09:31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010833209/2025-30330 发文日期 2025-09-11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 鄂人社发〔2025〕2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国有企业:

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提高待遇与提升技能良性互动,推动建设与我省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建立体现技能要素价值的分配制度,健全技能岗位分类分级价值评估体系,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合理确定技能岗位的起点薪酬。按照一般不低于相应职级管理岗位的薪酬标准,科学确定企业技能岗位薪级档次,其中在聘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标准应当不低于本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探索实行高技能人才聘期契约化管理,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以实行“一人一议”薪酬管理办法。完善技能人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对创新能力、价值贡献等考核,探索设置与企业绩效、部门绩效关联的效益薪酬单元,合理拉开高技能人才与普通技能人才的工资差距、技术人才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推动实现技能人才工资增长和企业健康发展的共赢。

二、推行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建立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能级津贴制度,明确与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对应的津贴标准,体现“技高者多得”的分配导向,引导技能人才自我提升。鼓励企业对生产一线艰苦技能岗位设置艰苦岗位津贴,对承担技能传帮带任务的技能带头人设置师带徒津贴、班组长津贴,对市场稀缺的技能或获得国内外技能大赛奖项的技能人才额外设置特殊技能津贴或专家津贴。

三、突出工资总额分配倾斜。鼓励企业开展以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的工资集体协商,科学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集团公司分配工资总额应当向技能人才集中的子企业倾斜,提高其分配比重;工资总额增量应当向技能人才倾斜,其中一线技能人才平均工资增长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生产后勤辅助人员,高技能人才平均工资增长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国有企业可单列“技能人才薪酬专项额度”,对核心技能团队、高技能人才薪酬予以适度倾斜。

四、构建创新创造激励机制。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由企业直接认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对攻克行业共性技术难题、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技能人才,可不受年限限制,破格晋升技能等级。

五、健全完善中长期激励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将技能人才纳入中长期激励范围,按规定开展股权期权、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多种形式的激励,合理提高技能人才的占比。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回溯薪酬制度,对在基础研究或重大技术创新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但在薪酬分配中未体现或未充分体现其历史贡献部分予以补偿。

六、建立立体化创新激励模式。拓宽职业发展晋升通道,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技能人才激励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技能竞赛,鼓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对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以上奖项的技能人才可发放一次性奖金,对获得全国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技能人才可直接晋升一级工资或破格晋升技能等级。完善技能岗位与相应层级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互转机制,允许高技能人才参与各层级企业管理岗位竞聘,提供技能人才转为技术研发岗通道。高技能人才在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科研项目申报、评优评奖、教育培训等方面,应当与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享受相同待遇。

七、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全面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要深挖薪酬调查数据价值,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薪酬指引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布当地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薪酬价位信息,探索建设重要行业或产业技能人才薪酬数据库。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总结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典案例,引导各类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的薪酬激励力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协同配合,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坚持“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的分配导向,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水平,不断增强技能人才的自豪感、获得感和归属感,持续激发技能强企内生动力。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