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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2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通知

时间:2026-06-12 09:18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010833209/2026-17999 发文日期 2026-06-08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鄂人社办函〔2026〕18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认定202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5〕41号)精神,经各地孵化园自愿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省人社厅组织评审、核查、公示并研究确定,现认定中南民族大学石榴籽创梦空间等15家园区为202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附件1),有效期3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发放孵化园奖补

根据《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标准,本批次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资金共计840万元(附件2),从2026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请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奖补拨付至各园区,并将拨付情况(附件3)报省厅备案。

各地人社部门要指导相关园区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奖补主要用于提供入孵创业实体服务、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创业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支出。同时加强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省厅将对各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属地孵化园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围绕地方经济特点,指导园区紧密结合产业定位、资源禀赋和地方特色,因地制宜打造基础设施完善、服务高效便捷、创新活力迸发、品牌形象突出的可持续发展平台,推进创业孵化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督促园区常态化开展创业活动,遴选优质项目,定向匹配创业导师,实行“跟踪陪跑”帮扶机制,提供创业培训、技术咨询、产业资源对接、法务财税支持等全流程服务,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和孵化成效,吸引和留住优质企业和人才,引领带动更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营造全社会创业氛围

各地要依托当地孵化园为核心阵地,面向广大创业群体做好扶持政策宣讲,协助常态化对接各类创业资源;要深入挖掘在孵企业创业故事,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平台推出“明星创客”等主题宣传,讲好青年创业者攻克技术难关、带动就业的生动事例;推动园区与高校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组织优秀创业者进校园宣讲、邀请大学生进园体验,形成“高校育苗——园区孵化”有效衔接;鼓励园区结合地方文化底蕴,培育“一园一品牌”特色创业社区文化,增强创业者归属感,推动孵化园从“物理空间”向“创业社区”升级,让新时代创业精神在荆楚大地蔚然成风,激励更多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附件:1.202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名单(15家)

      2.202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资金分配表

      3.202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资金拨付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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