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 无障碍浏览

<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动态管理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6-06-29 15:05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010833209/2026-20039 发文日期 2026-06-29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鄂人社函〔2026〕81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动态管理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我省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根据2026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有关工作安排,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动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动态管理情况

根据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动态管理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已招收培养博士后、积极开展博士后有关工作的10家基地予以核查通过,其中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武汉量子技术研究院、宜都市智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东湖实验室等5家基地正式备案设立,备案设立时间自2026年4月起算(名单详见附件1);对已开展博士后工作、具备一定科研实力,但未招收培养博士后的10家基地(详见附件2)予以一年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注销;对未招收培养博士后,或未开展博士后工作,或处于停产状态的6家基地(详见附件3)予以注销,其中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已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格自动注销。

二、有关要求

(一)纳入限期整改名单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健全完善博士后管理服务和支持保障措施,积极吸引招收博士后进站,切实发挥工作站作用,提高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运行质量。列入整改的基地继续执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政策,按规定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抓紧完成整改。

(二)省人社厅将持续加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动态管理工作,每年按计划组织开展基地清理核查。对清理核查不合格的基地将注销备案设立资格,被注销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27-51828204

附件:1.2026年核查通过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

      2.2026年限期整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

      3.2026年予以注销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