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833209/2026-31208 | 发文日期 | 2026-03-17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文 号 | 鄂人社发〔2026〕8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职工社会保险2026年1月至6月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 ||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根据国家要求,2026年1月1日起,统一全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现就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504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512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502元。
用人单位应在2026年1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请各地对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