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33209/2020-93180 | 发文日期 | 2020-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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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鄂人社办发〔2020〕3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就业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就业健康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积极帮助外出务工人员申领健康码。人社部门要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鄂汇办”APP、国家“互联网+监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申领和使用健康码。卫健部门要加大对地方健康码的指导工作,确保健康码信息准确。
二、积极做好对接工作。人社部门要主动与输入地对接,了解关于对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根据输入地要求进行健康信息检验。卫健部门要根据输入地相关健康管理的要求做好指导工作,与输入地衔接协调关于健康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加强返岗组织过程中的健康管理。各地采取“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形式组织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复工的,卫健部门要指导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体温检测工作,人社部门协调安排随行人员,出行前做好确认健康码、测量体温等工作,下车时测量体温并做好交接工作。
四、积极推动健康码互认。卫健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推进省际互认机制,避免重复隔离,为外出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按现行规定,武汉市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武汉市人社、卫健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妥善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出行的健康服务工作。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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