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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时间:2026-07-30 15:32  来源: 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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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省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选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仲裁委)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

专家库成员主要从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司法审判、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学、心理学及有关学科理论研究等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含退休人员)中选聘。

二、征选条件

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熟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从事领域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司法审判工作经历累计15年以上。

2.具有劳动法学或相关学术领域学术研究经历累计20年以上。

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会维权等实务工作经历累计20年以上。

4.具有律师执业经历累计20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专家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时间保障,自愿从事专家工作。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一)完成政策研究、课题调研、疑难案件指导、业务培训等选派工作任务。

(二)参加案件评查、典型案例研讨。

(三)向调解员、仲裁员传授实践经验与专业知识。

(四)参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工作。

(五)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四、征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经(原)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至省仲裁委办公室。

(二)审定筛选

省仲裁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聘任

省仲裁委办公室将拟聘专家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管理,并向拟聘专家颁发聘书。

请有关单位于2026年9月12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省仲裁委办公室工作邮箱,同时将《推荐表》盖章版纸质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邮寄至省仲裁委办公室。

联系人:黎婧瑶

联系电话:027-86653986

工作邮箱:heweigui409@163.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

附件: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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