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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7-11-24 17:10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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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出版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本次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度在岗且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从事出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相应参加此次评审。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2017年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省职改办《湖北省出版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4号)规定执行。

三、政策要求

1.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须经由聘用单位推荐,其业绩材料应在聘用单位公示后,由聘用单位盖章认可,再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推荐,并提供近1年由我省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人事关系非我省管辖的,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并出具接受函后,方能参加评审。

4.破格、转评的审批,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相关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各级职改部门或省直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高评委会办公室,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受理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本系列职称,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5.申报人员应按鄂职改办【2013】134号文件要求,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四、申报程序

2017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除《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不受理其他纸质材料。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hb.hrss.gov.cn)\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逐级审核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送给出版高评委会办公室,出版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五、申报材料的内容

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责任编辑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和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2.转评、破格审批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和公示证明(附件2)。

4. 2014、2015、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材料等。

7.个人业务总结。

六、申报要求

1.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业绩成果等要严格把关,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申报人员需提供《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建议双面打印)2份,于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同时另递交近期免冠1寸照1张,供办证用。

七、申报受理

网上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613室)。

联系人:瞿斌 邱佳英联系电话:027-68892438

八、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承担,申报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附件: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单位公示证明

                         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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