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工考部门,省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40号)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各机关事业单位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评审相关条件,参加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湖北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1.申报高级技师等级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⑴取得本工种技师等级资格,在本工种技师岗位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五年,且工作期间各个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
⑵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够解决本工种(专业)的关键性技术、工艺方面的难题、并取得显著效益;
⑶具体培训技师水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
⑴近三年参加纳入省、部级人社部门年度竞赛计划内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且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直接认定为技师技术等级资格,已具有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可认定为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
⑵近三年在各类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表现突出,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直接认定为技师技术等级资格,已具备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认定为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
⑶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劳模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技能人员,直接认定为技师技术等级资格,已具备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认定为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
二、申报渠道
(一)个人申请。申报工人高级技师资格考评,须由本人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学历证书、工人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总结、本专业论文和近三年考核认定文件。
(二)单位确认。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考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1),须单位及同级人社部门盖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市、州人社部门对所辖县(市、区)及市州直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办审核。省直单位推荐人选由主管部门报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办审核。
(四)结果公示。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办将进行评前及评审结果双公示。
(五)直接认定高级技师申报渠道。对于符合直接认定高级技师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填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本单位主管部门初审盖章确认,送当地工考机构审核盖章后,报省工考办进行复审;省属、中央在鄂单位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工考办复审。通过直接申报认定并获得相应技术等级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时间从合格批准时间起算),已使用过的申报材料在下一等级申报认定时不得再次使用。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无需装订材料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6份(A3纸打印);
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填报内容须手写,不得复印和打印)。
(二)需装订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技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2.近三年技师综合成绩合格证明;
3.近5年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各级政府颁发科技进步奖;各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各级发明创新、专利奖项;国内、国际性行业比赛奖项;各级技术比赛奖项;各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各级劳模荣誉证书;各级先进工作者、工作积极分子等);
4.本人工种专业相关论文(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已发表论文须附检索证明,未发表论文须附原创声明(本人签字);
5.本人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4);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本人任技师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1份。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技师证、业绩材料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二)省直各相关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及市州工考部门负责复核环节,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对原件审核过程中出现疑问的,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办将退回材料,请上报材料的人事部门于5日内进行完善补充,符合条件后予以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资格。
(四)本次材料受理原则上只接受市州工考办和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申报,请各上报部门提交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名册(见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请于纸质材料递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邮箱602323800@qq.com。
(五)根据鄂价费〔2015〕139号文件标准,高级技师评审费100元/人,材料一旦受理,进入预审环节将不予退费。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联系方式:027—87231030。
附件: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
3.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汇总表
4.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
5.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名册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
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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