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鄂高评办(工艺美术)〔202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5号)和我办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申报渠道
(一)2021年度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近5年聘任文件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盖章的《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五)中央驻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在省职改办办理委托手续(一次委托期限不超过3年),并经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单位公示,由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后方申报。
(六)高技能人才申报程序及基本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试行)》(鄂人社函〔2019〕80号)执行,能力业绩按照工艺美术专业评审条件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受理和初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2021年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119号)执行。
三、申报政策
(一)非公有制单位人员、社会流动人员,提交申报单位从2020年1月起至2021年7月在我省连续替申报人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主系列为工艺美术专业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审核后,报我办复核。
1.申报中级职称不予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对资历不进行破格。
2.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3.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四)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我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及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查验方法按《关于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22号)文件执行。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各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任职资格文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四、申报方式
2021年申报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用单机版申报软件申报(附件4),需同时提交单机版申报软件的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
申报人员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数据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申报人员选取任现职以来本人艺术创意、设计、工艺作品及其他业绩成果进行申报。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集中统一报高评办。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请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二)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各类表格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
(三)申报人提供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报人提供的年度考核材料,需在复印件正反面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需单位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人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任职年限均按实足年限计算,起始时间为岗位聘任时间(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任职起始时间为取得现任职资格时间)至受理材料截止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系统不再开通,申报人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300元、中级150元;水平测试费用高级100元、中级50元,测试与评审相结合,报送材料时相关费用一并交清。
六、受理材料时间和地址
(一)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间。网上申报:2021年9月6日至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同步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1506室; 龙海涯 027-87268701。
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诚信承诺书
4.中级申报软件
湖北省工艺美术高级职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