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适应职称评审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确保我院承办的技校教师、部分工程、工艺美术、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我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专业领域的职称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广泛征集从事技校教师、部分工程、工艺美术、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系列相关工作的优秀人才。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单位(本地)、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学历职称要求: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资格满3年以上。
(四)推荐征集要注重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应占三分之一以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评审专家人选。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我院承办的技校教师、部分工程、工艺美术、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系列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为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完善评审标准和工作流程。
四、征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省人事考试院指定邮箱(标题请注明:职称评审-姓名)。
(三)审定入库。我院高评办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选用,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专家评委库。对选定入库评委发放入库通知书,并对评委专家实行统一管理。年度评委会的评委专家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聘任。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专家库的质量和水平。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考核评价,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共同推动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电话:027-87231030
电子邮箱:602323800@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1509办公室
附件:1. 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
2.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职称评审专家专业目录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