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工美高评办〔2025〕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
1.评审申报人员范围
2025年度我省在职在岗并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武汉市副高级及以上,其他市州、省直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已下放评审权限的市、开发区及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评审专业范围
绘画、视觉传达、广告创意、包装设计、动漫、服装设计、环境设计、雕塑工艺(含砚刻)、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织绣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其他民族工艺等。
3.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5)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评审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2〕6号)执行。
二、申报渠道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时同步提供岗位核定表(附件2)。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四)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五)中央在鄂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在省职改办办理委托手续(一次委托期限不超过3年),并经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单位公示,由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点击“个人用户入口”进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端”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资料上传要求:(1)数据录入须与评审表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2)业绩材料须用人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专利、奖状等已有国家相关单位公章的业绩材料除外)。(3)申报人员选取任现职以来本人科研、设计、管理及其他业绩成果进行申报。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单位要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找不到对应栏目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时,请上传至“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栏。(5)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今年10月17日;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今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系统不再开通,申报人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6)在“是否有近三年的水测成绩”中选“否”,并将《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上传至无水测成绩原由附件材料栏。
2.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在同意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表格)上填写推荐审核意见、签署日期、加盖公章。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省工艺美术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集中统一报送,不得转交申报人员自行携带、报送。
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请见附件1。
四、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非公有制单位人员、自由职业者或聘用(人事代理)人员,提交本人从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主系列为工艺美术专业的“双肩挑”人员,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请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审核后,报我办复核。
1.申报中级职称不予破格。
2.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3.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
(四)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记录期限为3年。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受理材料时间和地址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信息,如因申报资料不齐全被退回,请阅读“退回信息”并一次性补正,及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10月22日,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申报、审核工作,在审核时间内完成信息推送。请尽量提早,避免扎堆延误。审核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无法推送审核信息。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9:00-11:30,14:30-17:00),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15楼1509室)
联系方式:027-87231030
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同步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费用100元/人,评审费用300元/人;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费用50元/人,评审费用15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2025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诚信承诺书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
5.申报条件对照自查表
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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