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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技高评办〔2026〕2号

日期:2026-09-14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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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6〕3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湖北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5)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评审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1〕7号)执行。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点击“个人用户入口”进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端”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资料上传要求请参考附件1。

2.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在同意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表格)上填写推荐审核意见、签署日期、加盖公章。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在申报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自由职业者应具有在申报地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办理“双肩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申报范围。

(三)除我省政策规定免于水平能力测试的职称层级和人员外,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四)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驻鄂单位)审核后,报我办复核。

1.申报中级职称不予破格。

2.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3.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

(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六)高层次人才凭相关业绩条件直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并通过的,不得以同一业绩条件参加上一级职称评审。

    (七)个人诚信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记录期限为3年。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受理材料时间和地址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17:00。截止后,未完成首次推送的将无法申报;已推送的,请及时跟进单位审核,建议在申报截止前至少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推送。业绩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11月6日。如材料被退回,请按要求一次性补正并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审核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13日17:00。请各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推送。考虑到后续可能涉及材料的修改与补充,建议预留充足时间,尽量在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推送至高评办。

特别提醒:单位审核时间截止后系统将关闭,届时若材料被退回,个人将无法修改补充,单位也无法重新推送。

为保障审核质量,高评办工作人员在申报期内按工作时段依序审核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9:00—11:30,14:30—17:00),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联系方式:027-87231030。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202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诚信承诺书

4.湖北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自查表

                      湖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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